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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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宾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采购内容:宜宾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
主要功能或目标:1.产业链规划,对本项目产业进行规划及项目阐述。 2.发展环境分析: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3.承载能力分析:光伏产业各环节市场竞争格局及激烈程度、各环节运行效益分析、对地方经济的带动、技术水平、投入产出平衡点、产业链带动。 4.明确产业发展思路、目标、路径、布局,重要举措和保障措施,推动我市形成硅料、拉棒、硅片、电池、组件等主环节链条齐备,集配套辅材、设备制造及光伏应用等一体化产业发展体系,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建成国家级光伏产业集群。 5.规划效果分析;汇总规划方案各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 6.规划实施建议。 需满足的要求:成果及后续服务要求 1.编制完成《宜宾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等成果材料。以PDF文件、图件等形式进行提案汇报,最终成果应制作印刷文本。 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主管部门的需要,准备有关资料,负责解释《宜宾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及相关成果材料的内容,并负责修改和完善。 3.《宜宾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及相关成果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当地实际,应具有可操作性。并在后期项目实施时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 4..供应商须承诺:根据本项目要求所做出的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因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5..成交供应商对于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宜宾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相关成果材料要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应承担法律责任。 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 2.履约时间: (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 (2)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初稿撰写工作; (3)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印发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有效的发票。 5.报价要求:成交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为全费用包干,包括编制项目规划书相关的勘察、调研、交通、食宿、专家评审等全部费用。 6.验收要求及标准:由采购单位相关验收人员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7.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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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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