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局机关业务装备费(转移支付资金)*********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都市卡若区昌都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拉萨空港*翔花园酒店*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局机关业务装备费(转移支付资金)*********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偏离表下原备注内容:“1、未按要求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投仪器设备进行对比,而只是笼统地说明无偏离、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参数、技术参数任何*项未注明的和超过*项(含*项)技术参数低于要求的,视为不合格响应,予以废标处理。”现修改为“1、未按要求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投仪器设备进行对比,而只是笼统地说明无偏离、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参数、技术参数,任何*项未按要求注明偏离情况的视为虚假响应,予以废标处理”,其他不变。 因更正原因,本项目依法顺延至****年**月**日**时**分开标,开标地点不变。请各供应商下载最新更正《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更正公告公布媒介为《西藏政府采购网》、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昌都西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拉萨空港*翔花园酒店*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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