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经营权项目中标公告
(****-******-*****)
***************受**********的委托,就**********超市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超市经营权项目
2、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号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超市经营权项目,营业面积约***平方米,*年营业额约***元,投标人不得销售酒类及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注册手续,经营期间遵守招标人规章制度,接受招标人管理和监督。超市运营期间的水、电、暖费用和经营场所日常维修经费由经营方支出。(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且招标人已完成下年度超市服务招标与签约后,合同自行失效,若招标人在服务期满后未完成新*轮招标与签约,双方可续签临时合同至招标人完成新*轮招标(以中标后签约时间为准),相关条款仍按本合同执行。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要求,及相关部门标准。
6、标段划分:*个标段。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年**月**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
李晓燕、徐会杰、王晓、陈立强、董杰
*、中标信息
中标人:浙江*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综合优惠率:**.8%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要求,及相关部门标准。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谷中路(西)***号*号楼4楼。
*、中标结果公告媒体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室
联系人:***
电话:****-********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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