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经费来源上级拨款或自筹。
2.1.1本招标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2.1.2建设地点:北京、海南、河北。
2.1.3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军队、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等。
2.1.5建设规模:预估**个项目,投资0.8*元(仅作参考,具体项目数量及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1.6合同估算价:/ *元。
2.1.7其他: / 。
2.2招标范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招标人下达建设任务或需要实施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等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以及保修、结算审核及配合审计等服务工作。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及港、澳、台资背景(独资或控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完成过单项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含)以上的项目至少1项。
3.4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3年(****、****、****年)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所监理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监理负责人要求:
拟派监理牵头人:1名,应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部门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负责中标后协调公司内部力量和参建各方关系等。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年龄 不超过**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总监工程师身份承担完成过单项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含)或投资*****元(含)以上的项目至少1项,具备**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年 5月9日至**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3月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备案资料复印件、填报公告附件 (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5月**日9时**分,地点为在北京市东城区。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联 系 人:蒋助理
电 话:***********、***-********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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