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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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柳州市燎原路以南片区及水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期)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柳州市燎原路以南片区及水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4年5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项目名称:柳州市燎原路以南片区及水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期) *、项目招标编号:*********************** *、更正事项及内容: 1、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有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公章) (公章) ***4年5月**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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