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通勤摆渡车租赁服务项目(第*次)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基本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通勤摆渡车租赁服务(第*次)
项目编号:*********-******
发布网站:*******官网
比选公告(报名)时间:****年5月**日起至****年5月**日
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东升*路*******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室)
响应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东升*路*******门诊*楼评审室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天/辆) | 预算总金额 (元) |
1 | *******通勤摆渡车租赁服务 | 项 | 1 | *** | ******元/两年 |
*、报名及资格预审条件
以上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应在比选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到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材料及要求:1.报名表(加盖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在该公司的社保证明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证合*的营业执照副本;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以上材料按比选文件告知函中附件格式,全部需加盖公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比选公告有效时间;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不受理其响应;不同公司的股东中有共同股东组成的不得同时报名,近*年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名。
*、评审(比选)文件获取
潜在响应供应商可直接从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比选文件。
如对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有效时间内书面(法人签名、盖章)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响应供应商认同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响应供应商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的质疑。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升*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附件:院内比选文件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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