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巴斯***系列内镜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奥林巴斯***系列内镜维保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奥林巴斯***系列内镜维保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华南路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医星医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年) | ******.**元/年 | |
授权代表 | 刘星 | |
服务期 | 3年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安庆市立医院超声影像科**台彩超及内镜中心**条内镜设备维保服务合同,****-1-**; ②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安庆市第*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管理服务,****-8-**; ③庐江县人民医院****年医用设备维保服务,****-**-9; ④恩施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与管理服务外包合同,****-2-**; ⑤固始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合同,****-5-1。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年) | ******.**元/年 | |
授权代表 | 林祥 | |
服务期 | 3年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大连市友谊医院医用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2-**; ②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维护保养服务采购(消化内镜中心),****-2-**; ③*丰市人民医院消化内窥镜维保服务,****-4-**; ④信宜市人民医院《胃肠镜维保服务合同》,****-5-3; ⑤安阳市人民医院《软镜维保合同》,****-5-**。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上海维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投标函与投标*览表出现两个不同报价;(2)服务期**个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中的投标报价要求。结论:做无效投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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