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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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随州高新区乡村振兴*期(第*步)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所提问题作如下澄清回复: 问题: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改善随州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外立面改造、停车位、文化广场建设、便民设施安装、道路改建、安防工程、堰塘整治、排水暗渠、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土地平整、灌溉及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依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土地治理工程属于农林行业,灌溉排涝、围垦属于水利行业。本次招标内容中的土地平整应属于农林行业,灌溉工程、堰塘整治应属于水利行业。根据招标文件附件,土地平整工程、堰塘整治、灌溉及排水工程合计约1.5*,占总投资约**%,应为建设主体工程内容,需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请代理单位核实相关资质要求是否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回复:本项目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土石方及清障工程,非土地治理工程,《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没有明确土地平整工程需要工程设计资质,故招标文件未要求农林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本项目中的堰塘整治、灌溉及排水工程,总投资额约*****元,占总工程费用投资约**.8%,非本项目的主体工程,且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号)要求,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可以承担其中泵站、排水、污水治理等主要工作内容的设计,故未设置水利行业的设计资质要求。 为保证充分竞争,本项目未限制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允许投标人分包,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参与本项目可以作为联合体成员或者拟分包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应在联合体协议书或在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中明确所承担的任务。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4年**月**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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