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日-****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民丰大道与永兴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营市垦利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利街道、黄河口镇,**灌区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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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为技改,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临时占地******.**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对**灌区渠首拦沙闸进行改造,建设拦沙闸前泵船1座;对**干渠及主要支渠进行节水衬砌,总衬砌长度**.****,其中**干渠改造衬砌**.****,支渠衬砌**.****;疏挖骨干排水支沟**.***;新建支渠渠首泵站5座,更新改造支渠渠首泵站**座,配套建设桥涵闸等建筑物**座,其中改建、改造**干渠生产桥7座,改建支渠涵洞**座,新建支渠水闸**座,斗门**座;建设灌区测水量水设施及信息化系统。
| 1、水污染物:基坑排水排入场外渠道中;混凝土养护产生的碱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工程洒水或混凝土养护,不外排;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在施工场地设化粪池、防渗旱厕,对生活污水进行沉淀降解处理,由周边农户定期收集堆肥处理,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对施工场地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 3、固废:**干渠施工临时弃土堆放于渠道两侧,支渠施工临时弃土堆放于渠道单侧,施工过程中内部消解;工程所调土方采用**干渠及与其连通排沟沟岸上的往年清淤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原有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定期清理外运;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环卫清运。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减振、隔音、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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