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江阴港区1号泊位新建粮食仓库工程(工程总承包)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号)
各投标人:
现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对“福州港江阴港区1号泊位新建粮食仓库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第*章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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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06-** **:**:** 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及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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