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已由河北省水利厅 以冀水财【****】**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枣强县****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内容:坑塘建设、泵站及配套设施建设。
(3)建设地址:衡水市枣强县;
(4)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
(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6月**日0:00至 ****年7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7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进行评审。异议联系人:*** 异议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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