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岸**城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办公电脑设备采购,经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玉红发改投资备案【****】***号文、****************董事会会议纪要批准实施。现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委托,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
1、项目名称:临岸**城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办公电脑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元(大写:****元整)
5、采购内容:临岸**城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办公电脑设备采购,本项目不设分包,采购清单如下,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采购内容、服务要求及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台式计算机 | ** | 台 | |
2 | *体式电脑 | ** | 台 | |
3 | 台式计算机 | 1 | 台 | |
4 | 笔记本 | 1 | 台 | |
5 | 笔记本 | 2 | 台 | |
6 | 黑白激光打印机 | ** | 台 | |
7 | 会议摄像头 | 1 | 套 | |
8 | 针式打印机 | 1 | 台 |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文)。
6、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7、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8、质保(保修)期:整机保修1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算,设备按相应质量*包质量保证期规定执行,同时按国家(行业)标准要求进行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9、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在国内注册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7月2日起至****年7月4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或****************网站(***.******.***)。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登录“****************网站(***.******.***)”自行办理。有意的申请供应商,携带或上传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申请询价回复,申请供应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家单位只接受*次申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4、询价文件每份收取¥***.**元(大写:**元整),售后不退。
**、最高限价: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最高限价为¥******.**元(大写:****元整)。各供应商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高于对应采购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文件*式*份,递交时间为****年7月5日**:**至**:**(北京时间),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均不予受理。
**、本项目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采购人:(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 ****************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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