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市场定于****年7月9日上午9时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竞价标的:
***********广播电台****.0广告*年经营权
*、挂牌价(广告承包费):*****元/年
*、意向承租方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元,公司正常经营不低于*年,须具备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相关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3、在“信用中国”查询无不良征信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其他说明:
1、意向竞买者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竞价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足额交纳了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承租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转让底价)的**受让标的,并按照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的,则该报价成为最终承租**。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转让方和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①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承租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为起始**,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的;④意向承租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预展时间及地点:
1、预展时间:****年7月5日-7月8日(节假日除外)
2、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须知:
1、凡有意向竞买者在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保证金缴款凭证于****年7月8日下午**时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账 号:*********************
行 号:************
2、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并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逾期未办理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
*、报名地点:
长治市紫金西街**号2楼***室
咨询电话:****-*******
网 址:****://***.*****.***
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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