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期自****年7月2日—7月4日。
****年度吉林省*月份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公示表(详见附件)。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年7月4日**:**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两票制界定和联动全国省级最低**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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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省卫健委要求,我中心将对“两票制”界定材料进行全面核查,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医药**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2、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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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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