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扩班及卫生间改造等项目 | ||
品目 | 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无锡经济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号A幢*楼大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经开区华庄街道水乡南苑**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号A幢*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年*********扩班及卫生间改造等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号A幢*楼招标代理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扩班及卫生间改造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年*********扩班及卫生间改造等项目施工,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或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级](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中任意*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号A幢*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购买,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号A幢*楼大会议室)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号A幢*楼大会议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经开区华庄街道水乡南苑**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号A幢*楼
联系人:***、杨玲、沙海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玲、沙海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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