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珠海酒店员工常规体检和健康证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1 项目名称:珠海酒店员工常规体检和健康证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员工常规体检和健康证服务,预估合同总上限金额为**.5*元(含税),下表的含税总价限价只作为评审用,不作承诺,结算金额以实际交易订单为准:
序号 | 内容 | 预计人数 | 含税单价限价(元/人/次) |
1 | 男员工体检项目 | ** | ***.** |
2 | 女员工(已婚)体检项目 | ** | ****.** |
3 | 女员工(未婚)体检项目 | 9 | ***.** |
4 | 健康证办理 | *** | ** |
1.6 常规体检项目:
序号 | 男员工体检项目 | 女员工(已婚)体检项目 | 女员工(未婚)体检项目 |
1 | 身高、体重、血压 | 身高、体重、血压 | 身高、体重、血压 |
2 | 内科检查 | 内科检查 | 内科检查 |
3 | 肝功*项 | 肝功*项 | 肝功*项 |
4 | 血脂*项 | 血脂*项 | 血脂*项 |
5 | 癌胚抗原(***) 定量 | 癌胚抗原(***) 定量 | 癌胚抗原(***) 定量 |
6 | 甲胎蛋白(***)定量 | 甲胎蛋白(***)定量 | 甲胎蛋白(***)定量 |
7 | 血常规 | 血常规 | 血常规 |
8 | 尿常规+尿沉渣 | 尿常规+尿沉渣 | 尿常规+尿沉渣 |
9 | 血糖(葡萄糖) | 血糖(葡萄糖) | 血糖(葡萄糖) |
** | 肾功*项 | 肾功*项 | 肾功*项 |
** | 腹部彩超(肝、胆、胰、脾) | 腹部彩超(肝、胆、胰、脾) | 腹部彩超(肝、胆、胰、脾) |
** | 腹部彩超(泌尿系统) | 腹部彩超(泌尿系统) | 腹部彩超(泌尿系统) |
** | X光(胸部正位不出片) | X光(胸部正位不出片) | X光(胸部正位不出片) |
** | ** | ** | ** |
** | 心肌酶3项 | 心肌酶3项 | 心肌酶3项 |
** | 幽门螺旋杆菌***检测(吹气) | 幽门螺旋杆菌***检测(吹气) | 幽门螺旋杆菌***检测(吹气) |
** | 甲功*项 | 甲功*项 | 甲功*项 |
** | 颈部血管彩超 | 颈部血管彩超 | 颈部血管彩超 |
** | ***** | ***** | ***** |
** |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 | 乳腺彩超 | 乳腺彩超 |
** | / | ***** | ***** |
** | / | 子宫附件阴式彩超 | 子宫附件彩超 |
** | / | 妇科常规检查+白带常规检查+*****/**分型检测 | / |
办理健康证项目:
序号 | 检查项目 | 备注 |
1 | 内科 | 进行心、肺、肝、脾等物理检查,了解既往史、家族史 |
2 | 外科 | 检查有无甲状腺、淋巴结病变;有无脊柱、关节变形;有无运动障碍、肌肉萎缩;有无肛门、直肠及男性生殖系统病变等 |
3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查 | 初步了解肝脏功能状况,是否有肝功能减退、异常等。 |
4 | 沙门、志贺菌培养及鉴定 | 检查是否感染沙门、志贺菌 |
5 | 胸部正位片(不出片) | 检查心、肺、纵隔、胸膜腔的生理及病理情况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最终结算价为全包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工服、设备、车辆接送、工具、管理、服务、税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1 | 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为采购人员工提供常规体检服务并提供医院至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号************)之间车辆接送服务。 | 供应商医院 |
2 | 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为*线员工办理健康证,提供集中上门现场体检服务。 | 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号**栋 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并提供或择*提供。如择*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个环节存在**地址异常*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章第*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必须具有由卫生健康局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含体检资质的综合医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年7月**日至****年8月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年8月5日**时**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号**栋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_******@*****.***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号**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受理部门:***********************综合管理部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号**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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