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本招标项目国投智能制造项目(南区)已由相关部门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空地,西至规划科兴路、东沙河绿化带,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平方米,建设投资约2*元。
同步建设道路、景观、消防、水电、等附属配套工程。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不含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初步设计概算;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的预付款担保(担保方式双方协商确定)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作为预付款,建筑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同时扣除预付款),土建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配套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国投智能制造项目(南区)设计包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项目设计工作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连接道路(配套行道树、管网)、给排水。应完成的工作但不限于包括各专业(项)的方案设计(含单体方案设计构思及总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弱电、暖通、消防、建筑节能方案)、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清单、概算编制)、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外立面、幕墙、雨蓬专业)施工图设计、对应设计阶段的主管部门意见征询、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需要设计参加的各项验收等。
专项设计:总图、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专业设计、幕墙专项、装饰装修(公共区域)、室外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铺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道路、管线综合、海绵城市、雨污管网、防雷设计、市政配套、基坑支护、水电、智能化接入、汽车充电桩、交通标志标线、门卫、弱电通信专项设计(含室内外)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同时协助招标人单独发包的专项设计成果的审核及专项设计单位的管理。
1.8本项目预算价为95*元,最高投标限价为***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8月**日 **:**至****年08月**日 18:**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 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8.2请投标人必须使用**浏览器(非****浏览器的**模式)进入开标大厅参与投标文件解密,否则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地 址: | 宿迁经开区西安交大科技园B栋**楼 | 地 址: | 宿迁经开区西安交大科技园B栋**楼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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