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台彩超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8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号鼎丰国际美食广场A栋**楼。
附件:《*********台彩超维保服务项目(********-**-******-****)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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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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