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河池*吉有限责任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河池*吉有限责任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河池*吉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单位 | 河池*吉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自主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机构 | 河池*吉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科 | ||||
招标范围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套 | ||||
开标时间 | ***4年8月**日**:** | 开标地点 | *吉公司*楼会议室 (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4年9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4年9月9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中标** | ******元,含**%税。 | ||||
中标数量 | 1台 | ||||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名称 | ************* | |||
中标** | ******元,含**%税。 | ||||
中标数量 | 1台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招标网、华锡网、广西招标采购网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河池*吉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科 | 投诉受理电话 | *********** |
招 标 人:河池*吉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 河池*吉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科
**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