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事实意见》(宿政规发〔****〕6号)《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宿医保规〔****〕4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拟对*家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9月6日—9月**日):
序号 | 机构名称 | 备注 |
1 | ************ | 退出 |
2 | 宿迁天祐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退出 |
3 | 宿迁市东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退出 |
4 | 南京佑安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增 |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电话:****-********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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