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6日,***********组织评审小组对“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报名情况
参加项目投标的有*家供应商,分别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家供应商都到场参加磋商评审会议,符合“*家以上(含*家)报名”的开标评审要求。
*、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按“资质性评审”、“特定承保要求评审”、“技术商务、**磋商”和“综合评分”进行项目评审。经磋商评审,*家供应商均响应了“资质性评审和特定承保要求”,评审小组按项目评审办法对4家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逐*进行了*轮或多轮磋商。通过综合评分得出以下结论: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备注 |
1 | ******************** | **.** | 2 | 第*中标候选人 |
2 | **.** | 4 | ||
3 | **.2 | 1 | 第*中标候选人 | |
4 | **.** | 3 |
据评审得分,评审小组*致推荐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结果公示
现对“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项目磋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年9月9日至9月**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受理部门反映。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映;个人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但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未盖公章、未报或未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信件的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开平市苍城镇联和村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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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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