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年大豆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建设项目谷物(粮种)烘干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年大豆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建设项目谷物(粮种)烘干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企业联系方式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蒿沟乡高滩商业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年大豆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建设项目谷物(粮种)烘干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 品 牌:郑州*谷 规格型号:******/**、*******、******/**、****/D、******、***-**、定制等。 数 量:1套 总 价:*******元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中豪国际博览城**栋3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业主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豪国际博览城**栋3楼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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