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期项目****外线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期项目****外线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4年8月7日
开标(采购)日期:***4年9月**日
蚌埠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期项目****外线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角*分(小写:********.**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详见附件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角*分(小写:********.**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详见附件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整(小写:********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提出异议,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 系 人:***、魏琦
电 话:0***-********、***********(王)、***********(魏)
*、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特此公示。“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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