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水运营环保(涟水)有限公司、光水工业水运营服务(江阴)有限责 任公司氢氧化钠集中采购(涟水包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2.1 项目地点:江苏淮安市涟水县。
2.2 项目规模:
包组 | 项目公司 | 项目地址 | 2 年预计 用量(吨) | 每次送货 量(吨) | 储罐容 量(**) | 备注 |
涟水包组 | 光水运营环保(涟水)有限 公司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安 东北路新材料产业园污 水厂,王*庄南 | **** | ** | ** | 2 年预计使用 量不代表实际 采购量,以订 单结算为准 |
江苏淮安市涟水县经济 开发区空港产业园致富 路 6 号 | ***** | ** 吨左右 | ** |
2.3 交货期限:
(1)****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合同期两年,合同*年*签;卖方每 次接到买方通知后,2 日历日内将药剂运送至指定地点。
采购合同第*年服务期届满,经采购人考核如符合以下标准的,可办理合同续签,否
则将不再续签合同:
a、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评价得分在 ** 分及以上;
b、经过市场调查和对比,拟续签的合同**不高于原合同价;
1
c、无药剂质量问题或轻微药剂质量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2)该项目采用首备选方式,首选供应商在无法供货的情况下(无法供货情况包括供 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供货或检测相关性能指标不合格超过*次),由备选供应商进行供货。
备选供应商无法供货的情况下(无法供货情况包括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供货或检测相 关性能指标不合格超过*次),则该项目终止合同,重新招标,招标期间,供货仍由备选供 应商负责,待买方签署新合同后,由新供应商供货,备选供应商不得影响买方正常生产运 行。
(3)第*期合同签订时,含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合格,双方延续执行合同;若试用期不 合格,试用期期间合同终止,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相应责任。
(4)买方结合卖方供货质量、服务时效等因素综合评估合格后,有权确定是否与首选供应 商续签合同或直接与备选供应商签署合同。
卖方充分考虑市场**变化,2 年有效期内(有效期截止 **** 年 ** 月 ** 日)**(不 含税**)固定不变,不予调整。
(5)履约保证金:收取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把履约保证金 汇入招标人指定单位账户,招标人会对供货方提供的货品进行现场鉴定(卸货前、卸货中、罐 内),如发现不合格立即退回(包括罐中药剂)有供应方负责,相关性能指标不合格超过*次终 止合同,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未出现问题,合同约满后退还。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包组,此为涟水包组,技术指标符合《工业用 氢氧化钠》(**/T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为准。
本项目在中标供应商选择前必须开展实用性测试,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与第*、第* 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实用性测试,结合污水厂工艺、水质等现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小试测 试方案(包含药剂质量的符合性、工艺要求满足性),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药剂,供 应商代表与招标人代表共同在现场进行实用测试(小试或生产性测试),并编制测试结果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编制、供应商对结果予以确认),报招标人公司运营管理部门备案;若第*中标候选人不满足小试测试要求的,必须经公司审批同意后,选择其他测试合格的中标 候选人。
签署的合同,包含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按照合同正式条款执行,并进*步开展生产性实 用试验,进*步评估药剂的质量、实用效果及性能指标,结合试用期期间生产工况开展使用效 果综合评估,确认药剂单耗的合理性;具体实用性测试方案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与卖方 商定,测试结果由双方确认,卖方有异议,但无依据支持的,以招标人意见为准,报招标人公 司运营管理部门备案。经招标人综合评估后,确定其试用是否合格。试用期合格,双方延续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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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合同;若试用期不合格,必须报公司审批同意;试用期期间合同终止,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 相应责任;选择备用供应商。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供应商考察工作。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 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必须为氢氧化钠药剂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则 需提供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生产及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制造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 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投标人还需具备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 家;
(4)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需提供运输资质及运输协议);
(5)投标人应提供 ****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 *** 出具资格的第*方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如国家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所有相关强制性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2 个氢氧 化钠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完整,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业绩内容页、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及供应量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双 方确认单据、发票单据等(所提供的发票及票据的开票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年内,发票、票据票面数量需和所提供合同业绩匹配),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 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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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 **)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致。(4)招标人在定标前有权组织考察小组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信息、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等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9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c **.**)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 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北 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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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投 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 数字证书后,方能 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 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 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通 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
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光大环境 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水务运营(新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 号中心商务大厦 ****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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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 其他
**.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 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及资料,否
则所造成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 年 9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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