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各区推荐、局科室和专家推荐评审等程序,现将****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年9月**日前署实名向我局市场信息科反映。逾期和匿名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地址:*****@****.******.***.**。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号楼。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年9月**日前署实名向我局市场信息科反映
附件:佛山市****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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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附件
佛山市****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佛山市高明区明锐农业产业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佛山市高明区银鹏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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