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鹞子河流域)】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鹞子河流域)已由阜平县人民政府以阜政【****】***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阜平县2023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鹞子河流域)。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阜平县。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史家寨、王林口两个乡镇,共6处淤积严重区域,清淤量71.1万m3。
2.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完工。
2.1.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异议受理电话):***********。(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郝思佳;联系电话:****-*******;异议提出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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