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川瑞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街道儿童救助保护示范站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街道儿童救助保护示范站建设项目(设施设备)。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采购预算:*****元。
*、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年**月 ** 日至****年 **月**日每天上午9:**-**:**;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川瑞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福路1号花城生活广场6号7号电梯至*楼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接受网络或现场报名(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修改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送采购磋商文件报名成功。邮箱号:**********@**.***;联系电话:****-*******)。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①所有报名资料都应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或者注明有效期,报名登记表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
②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年** 月** 日上午**:**(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4年** 月** 日上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年 ** 月 **日上午**:**)。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4年 ** 月 ** 日上午**:**(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磋商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新福路1号花城生活广场6号7号电梯至*楼。
**、本次采购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川瑞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地龙箐路**号2 栋2单元**号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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