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卷
第*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江县可再生能源节能工程建设项目(*期)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中江县可再生能源节能工程建设项目(*期) (项目名称)已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川中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贷款、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川中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德阳市中江县桥亭街片区,坐落在中江县县城内,西面靠近凯江,东、南面邻近居住区,北、西南面邻近学校。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功能为可再生能源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为电气安装工程、工艺管道设备安装、地埋热换系统、市政取水工程及中央空调工程;地埋热换系统项目供能面积为******.2*平方米,冬季供热负荷****.***,冬季供热量***.******;夏季制冷负荷*****.***,夏季供冷量****.******。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图及评审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涉及的竣工交付的内容(本项目包含机电安装工程、室外供能管网工程、室内末端安装工程等),直至整体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负责2年的运维管理工作。
2.4工期: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施工*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且实施内容须含地源热泵类供能的暖通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注: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除外】和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且实施内容须含地源热泵类供能的暖通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注: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除外】和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分**秒至 ****年** 月** 日** 时**分**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德阳市)(网址:***.******.***),凭**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德阳市)(网址:***.******.***)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德阳市)(网址:***.******.***),凭**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德阳市)》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川中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上东街**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6号门****-****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个项目(标段)为*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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