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新坪校区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坪校区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投资(****)***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教育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坪校区及周边新划拨地块。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含原有建筑***.**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食堂、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用房、地下室等,新建校园道路及与室外总平附属相关的绿化、供水、排水、供电、校园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围墙、建筑小品、停车场等附属配套设施及购置相关教学设施设备等。本项目为减隔震建筑,项目估算总投资额: **** *元。
2.3 设计服务期限:
2.3.1 设计完成时间: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完成时间 ** 日历天
2.3.2 设计服务期限:*******新坪校区改扩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规划验收)以后截止。
2.4 招标范围: 1.方案设计;2.初步设计及概算;3.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以上内容均应通过业主、相关部门评审等。
2.5 标段划分:设计 1 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 ****㎡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 **日 **时**分**秒至 ****年 **月 **日 **时**分**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德阳市)(网址:***.******.***),凭**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德阳市)(网址:***.******.***)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5.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德阳市)(网址:***.******.***),凭**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环路东*段***号*号楼4楼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金银花西路 ** 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栋7楼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个项目(标段)为*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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