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辅助性工作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内江市第*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内江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内江市第*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达中心****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辅助性工作服务采购需求文件 |
辅助性工作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辅助性工作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年,合同*年*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年合同。中标人发生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任意*个月考核不合格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内江市第*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达中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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