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水电站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室内外环境照明工程、保温保湿工程设计及施工;电力设备、电力线路设计施工及咨询服务;销售:电器材料、保温保湿材料、建筑材料、照明器材、高低压电器、机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